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育教学能手,探索师资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的通知》(省锡交〔2018〕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评选第二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申报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校教师
(二)评选对象:教学一线的教师,各处室符合条件教师归口至相关专业院部。
(三)评选名额:教学新秀30名,骨干教师30名,专业(学科)带头人25名,优秀教学团队10个。已经获得第一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再重复申报。第二批骨干教师人选原则上从第一批教学新秀中产生。
三、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院部要加强资格审核,严格推荐程序,通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和学校研究审批等程序组织推荐。各处室、院部经集体研究后,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定,形成申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培树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过程。评选对象要重点考虑一线教师,有一定荣誉基础,能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三)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审批表,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推荐人选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请各院部于11月15日(周一)17:00前将推荐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黄青青,电话68781165。
附件:关于做好学校第二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材料.rar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