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的通知》(省锡交〔2018〕17号)文件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现就做好学校第一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第一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情况、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奋斗目标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
三、工作要求
1.请参加考核的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填写考核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给院部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佐证材料由院部留存。
2.院部负责对教学新秀、骨于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进行考核,其工作实绩和考察情况均计入本人的业务档案。学校在院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
3.各院部将签署考核意见的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30日(周二)前报送组织人事处黄青青,电话:68781165。
附件:关于做好学校第一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考核工作的材料.rar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