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为了保证江苏省无锡市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有序而高效地开展,使同学们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并且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同时也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保持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特制此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江苏省无锡市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群众性组织,本着引导、服务、自主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 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协同发展、与时俱进;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学生工作。

第五条: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和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与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 成员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在每学期期末必须经过考核,考核优秀者可予以提拔,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尽的义务

(1)服从上级的义务。

(2)积极参加与支持学生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3)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4)接受同学们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凡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及格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第十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