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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锡教函〔2023〕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

二、认定标准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6年)》(以下简称目录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612日前)

符合认定范围和标准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校内兼课教师向教学归口二级学院申请),填报下列材料:

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1);

2.本人申报表中所需的佐证材料,涵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实践证明、业绩成果等。

个人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归口)二级学院,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二级学院审核(623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召开评议推荐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填写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附件2)。评议推荐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公示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按一人一袋标准提交)及评议推荐工作材料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复核(626

组织人事处会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初审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审推荐(630

学校认定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认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系统平台填报(开放时间待上级通知)

符合学校推荐认定的教师,按规定时间登录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平台(https://z.jste.net.cn/uids/index.jsp,简称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并做好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有效期内,达到更高级别条件的教师可申报相应级别的双师型教师,同一级别不重复认定。

(三)业绩材料中,关于近五年有效时间,参考2021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房继茹、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456,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2. 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

3.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

4. 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5.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6年)

1.“双师认定”通知20260603.zip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组织人事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