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锡教函〔2023〕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
二、认定标准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6年)》(以下简称“目录”)。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6月12日前)
符合认定范围和标准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校内兼课教师向教学归口二级学院申请),填报下列材料:
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1);
2.本人申报表中所需的佐证材料,涵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实践证明、业绩成果等。
个人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归口)二级学院,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二级学院审核(6月23日前)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召开评议推荐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填写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附件2)。评议推荐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公示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按“一人一袋”标准提交)及评议推荐工作材料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复核(6月26日前)
组织人事处会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初审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审推荐(6月30日前)
学校认定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认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系统平台填报(开放时间待上级通知)
符合学校推荐认定的教师,按规定时间登录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平台(https://z.jste.net.cn/uids/index.jsp,简称“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并做好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有效期内,达到更高级别条件的教师可申报相应级别的“双师型”教师,同一级别不重复认定。
(三)业绩材料中,关于“近五年”有效时间,参考:2021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房继茹、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456,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2. 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
3.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
4. 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5.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6年)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组织人事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