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0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2019至2020年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工勤技能等级,以及同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内高一级岗位有空岗的符合晋升条件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师风;
2、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取得与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工勤技能等级资格;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
根据学校各岗位空岗数额(见附件1),对照自身职称、技能等级情况自主申请,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晋升申请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可参照样表(见附件3)。申请岗位晋升人员,需提供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的水平、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师德师风建设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4)。所在部门根据岗位空岗数,结合对个人的考核意见,提出是否聘任的意见。请各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本部门人员的岗位聘用申请材料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附件表格可在学校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二)组织评聘
聘用工作由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聘用办法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三)公示
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复议。
(四)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相关人员聘用岗位变动情况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联系人:邵敏珠、王意修 ,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