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20〕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评审条件:
1.申报和评审条件执行《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8〕76号)文件规定。
2.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职在编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各学院的专职辅导员。
三、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时间截止到7月14日下午17:00)
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申请表(校内)》,经所属院部领导审核、组织人事处初审后进行申报。
(二)个人提交评审材料(7月15日前)
(三)审核(7月15日前)
(四)群众评议(7月16日前)
学校组织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群众评议,参评人数不少于15人,参加评议的人员须在《江苏省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名。
(五)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7月16日前)
(六)学校研究并公示(7月17日前)
(七)材料上报(7月22日前)
四、其他
请申报人员根据日程安排,按照时间要求将评审材料交到校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附件材料请到学校官网下载。
联系人:王意修,联系电话:68781456,15961866922,
电子邮箱:125887949@qq.com,
地址:钱荣校区致远楼611办公室。
校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