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厅属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省厅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升评定权威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关于推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苏交政便函〔2022〕15号)精神,现就做好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专业类别:理论课、实习课。
二、推荐条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三)具有本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
(五)能够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归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市厅级证书)、专利证书、突出业绩成果、教材等复印件。
(二)学校进行审核,符合遴选条件的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纸质推荐材料一律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每人一个)。
联系人:陈慧,电话:68781456、68781165。
附件: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省交通运输厅技工院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