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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校十大“最美教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下发2015年江苏“最美人物”发布宣传总体安排的通知》和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发现和宣扬我校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切实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十大“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我校所有在职教师,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
    二、评选标准
    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以下某一方面有先进事例或表现突出者:
   (1)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能通过与学生进行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帮助学生且效果显著,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感染和影响学生,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课堂教学上有独特的方法与艺术,业务精湛,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并曾得到相关比赛获竞赛的认可和嘉奖;
   (3)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在课堂教学改革、轻负高质、社团建设方面勇于创新和实践,为学校特色建设、品牌创建等方面作出过较大贡献;
   (4)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过积极贡献;
   (5)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孝顺长辈,团结邻里,并且具有一定的典型事迹。

三、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各处室、系(部)组织发动宣传,推荐1-2人参加评选。充分发动全体师生进行,自下而上,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表于6月26日前填写好上报政工处。
    2.撰写材料。各处室、系(部)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相关事迹材料的撰写。包括1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如视频、PPT、图片等)。参评材料要确保真实性,有感染力,于6月29日前上报政工处。
    3.评选表彰。动员全校教师对20名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推荐,学校评审小组根据推荐结果及被推选人的情况进行评议,初选十大“最美教师”名单报党委研究确定,并在校内公示。

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表彰。择优推荐一名“最美教师”参加无锡市“最美教师”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各处室、系部所推荐教师的事迹要确保真实,在精神层面感动人,富有教育意义和感染力。在社会中具有积极的影响力,有助于传递正能量。

2、各处室、系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抓手,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各处室、系部要把握住本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新闻点,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挖掘我校的先进教师和典型人物,向社会展示我校教育工作、教师风采和取得的成就,为学校工作服务。


附件:学校“最美教师”先进典型推荐表.doc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