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高校教师职称(中、高级)评审推荐工作,请各系部、处室相关人员按照去年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提前做好职称材料的预申报工作。今年职称评审文件下发后,再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现就有关预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时间截止到3月15日上午10:00) 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申请表(校内)》,经申报学科所属系部领导审核、政工处初审后进行申报。 注: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可以直接初定讲师资格,填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校内)》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 (二)论文送审(时间截止到3月18日上午10:00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拟申报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需送同行专家鉴定,统一由政工处送专家审核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高校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代表作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 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3篇(部)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必须由教授鉴定;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必须由教授或副教授鉴定。 2、论文、论著必须是本专业论文或论著,且为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送审论文用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注。 3、《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专家鉴定表》): (1)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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