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教科院: 为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职教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2016年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的部署,决定遴选建设第二批“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认定和挂牌,建设周期为三年。2016年,遴选建设第二批15个名师工作室,通过分期分批建设,逐步做到名师工作室覆盖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 二、遴选范围 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申报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高职院、中职校(含职业高中、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校)、技工院校。学校在编在岗(退休教师、兼职教师不参评)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训课、就业创业课等骨干教师均可申报。校级、县区级、市属院校级名师工作室可以优先推荐申报。 三、遴选办法 1. 各职业院校对照《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遴选标准》(附件1)自主推荐申报对象,每所学校可推荐1—2个名师工作室参加遴选。 2.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遴选; 3. 对拟认定挂牌的名师工作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全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 四、有关要求 1. 建设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是我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名师工作室建设摆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化政策、组织、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对认定挂牌的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在建设期内给予经费支持。 2.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实行市、市(县)区、校三级共建,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单位)和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名师工作室实行过程性评价和届满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对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建设期满后成绩突出的名师工作室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3. 各地各校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一份经学校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后,请于3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省属高职院校、市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学校申报表直接报送。联系人:毛少昊;联系电话:81821841;电子稿发送:4718041@qq.com。 附件:1.《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遴选标准》 2. 《无锡市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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