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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育教学能手,探索师资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的通知》(省锡交〔2018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评选表彰一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申报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教师

评选对象:教学一线的教师,各处室符合条件教师归口至相关专业院部。

评选名额:教学新秀20名,骨干教师30名,专业(学科)带头人10名,优秀教学团队10个。

三、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院部要加强资格审核,严格推荐程序,通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和学校研究审批等程序组织推荐。各处室、院部经集体研究后,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定,形成申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培树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过程。评选对象要重点考虑一线教师,有一定荣誉基础,能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三)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审批表,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推荐人选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请各院部于7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附件:1.《教学新秀推荐审批表》

      2.《骨干教师推荐审批表》

3.《专业(学科)带头人推荐审批表》

4.《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审批表》

 

 

              中共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8625

55无锡交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评选活动通知201807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