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上午,学校陆春其校长,招生就业处刘学军副处长,前往无锡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严格对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汇报我校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标准和管理情况,并顺利通过审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 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3 号)和无锡市教育局高职处的有关通知精神,学校高度重视,由学校主要校领导牵头,分管校领导负责,组织学校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专项排查小组,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撰写学校自评报告,填写《招生资质核查公布情况统计表》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学校在办学经费、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等方面均达标。
学校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专门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招生机制,在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审批录取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细致开展工作,整个招生过程规范有序。同时,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教育厅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的职业教育合作协议、无锡市与大理州合作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总体部署要求,学校积极组织做好云南大理州籍学生计划申报、录取和报到接待工作。在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从无违规行为。
会议最后,陆校长表示,2019年,学校将继续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范招生资质的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职学校招生的“四个严禁”规定和招生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加大招生宣传,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为交通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