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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处罚制度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生社团处罚制度


第一条:对班子不健全,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校学生会社团部有权责成整顿。

第二条:对超越章程规定范围进行活动的学生社团,学生会社团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暂停活动、撤消登记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