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室、院部:
根据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船舶行指委办函〔2020〕2 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请相关处室、院部认真做好教学成果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1月23日前将《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总结各一式三份,《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和佐证材料(附件3)各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4)及上述材料相应电子版交学校科技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510-68781135,邮箱:358471451@qq.com,联系人:马娟。
附件1: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附件4: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科技与合作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