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联院研〔2018〕3号)文件(附件1)通知要求,经校领导批示先在校内开展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名额
“教科研先进个人”为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均可参加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我校分配到的名额为3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五年制高职教育事业和教科研工作,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工作5年以上。
2.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近两年主持过学院立项课题或省级以上课题。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研究成果丰硕。2016~2017年公开出版专著或每年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发表的文章),其中发表于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3.对五年制高职教育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学术、教科研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才干,在学校有较大的影响。
4.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作用。团结并带领教师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5.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成绩显著。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注重发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作用,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全面而个性发展。
三、评选程序
⒈ 各院部、处室在职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申报,填写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2. 各院部、处室负责人对申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报送科技与合作处。
⒊ 学校将对上报的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复审、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3.各院部、处室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1.请各院部、处室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广泛动员广大教师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中午之前。
3.联系人:马娟,联系电话:68781135,邮箱:358471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