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联合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19〕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各部门可推荐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团队带头人须具有高校系列教授职称。

二、推荐条件

按照联合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19〕14号)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各部门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部门讨论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校组织人事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报送联合学院。联系人:王意修,联系电话:68781165。

2.申报材料包括:《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地址:125887949@qq.com

3.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另外,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不超过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按序排好,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3.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