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

    评选表彰“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大力推进团建创新,切实增强团组织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和凝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共青团系统开展2015年度评优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个人:除2016届毕业生外所有在校团员青年;

2.先进集体:除2015级和2011级外所有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举止文明,在广大青年中发扬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学习成绩优秀,一年内两次(2015级一次)综合评分在本班前十名内。

2.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2015年度担任团内职务,热爱团的工作,对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思想开拓,作风扎实,有创新精神,表现突出;

(4)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带头引导同学积极进取,为同学办好事办实事,乐于助人。

3.优秀团支部

(1)有一个好的团支部领导班子;

(2)有一支能够发挥作用的团员队伍;

(3)有围绕党的中心开展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4)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5)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4.五四红旗团支部

(1)具备优秀团支部所有评选条件,从优秀团支部中择优选出;

(2)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