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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根据无锡市公安局暂住人口管理要求,请2016年新生班的班主任要认真细心做好以下工作:

1.    本班级要迁户口的学生,迁移证收齐交安全保卫处。

2.    住校学生外地户口(含江阴、宜兴)要身份证交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要交家庭户主那一页及本人那一页户口复印件(要迁户口的除外)。

3.    电子证件照(白底)注上姓名、身份证号,由班主任统一拷入U盘或在线发送至安保处。

4.    资料收齐后(填写表格登记,班主任签名),交安全保卫处,此项工作尽量提前做好。

裁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附表:

 

安全保卫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