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无锡市公安局暂住人口管理要求,请2016年新生班的班主任要认真细心做好以下工作:
1. 本班级要迁户口的学生,迁移证收齐交安全保卫处。
2. 住校学生外地户口(含江阴、宜兴)要身份证交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要交家庭户主那一页及本人那一页户口复印件(要迁户口的除外)。
3. 电子证件照(白底)注上姓名、身份证号,由班主任统一拷入U盘或在线发送至安保处。
4. 资料收齐后(填写表格登记,班主任签名),交安全保卫处,此项工作尽量提前做好。
裁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附表:
安全保卫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