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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申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省锡交组〔202510号)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资格校内初选方案》(省锡交组〔202513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校职称申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上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系列及资格条件

(一)教师系列

1.高校教师系列,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2号)执行。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3号)执行。

3.实验技术系列,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4)执行。

4.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对象为校级领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5号)执行。

(二)非教师其他系列

1.思想政治工作系列,按照《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45号)执行。按照“评聘分离”原则申报,申报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2.其他系列。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资料、卫生、工程等系列职称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及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清单

(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

3.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

4. 佐证材料,按校内初选佐证材料汇编要求整理成册。

(二)申报中级、初级职称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于202648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6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名表、校内初选申请表和工作量统计表)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和校内初选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后期不可补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需经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需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3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职称申报条件如有调整,以上级印发的最新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人:王意修、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456

电子邮箱:125887949@qq.com

QQ群:867713916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

3.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学校职称评审推荐管理办法(试行)

5.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资格校内初选方案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