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省锡交组〔2025〕10号)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资格校内初选方案》(省锡交组〔2025〕13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校职称申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上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系列及资格条件
(一)教师系列
1.高校教师系列,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2号)执行。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3号)执行。
3.实验技术系列,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4)执行。
4.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对象为校级领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5号)执行。
(二)非教师其他系列
1.思想政治工作系列,按照《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45号)执行。按照“评聘分离”原则申报,申报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2.其他系列。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资料、卫生、工程等系列职称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及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清单
(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
3.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
4. 佐证材料,按校内初选佐证材料汇编要求整理成册。
(二)申报中级、初级职称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于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6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名表、校内初选申请表和工作量统计表)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和校内初选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后期不可补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需经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或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需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职称申报条件如有调整,以上级印发的最新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人:王意修、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456。
电子邮箱:125887949@qq.com。
QQ群:867713916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表
2.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
3. 近五年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学校职称评审推荐管理办法(试行)
5.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资格校内初选方案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