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
根据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推荐工作安排,鉴于当前在线申报平台尚未开通,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现阶段暂时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
二、认定标准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无锡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年)》(苏教师函〔2024〕15号)(以下简称“目录”)。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7月4日前)
符合认定范围和标准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校内兼课教师向教学归口二级学院申请),填报下列材料:
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1);
2.本人申报表中所需的佐证材料,涵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实践证明、业绩成果等。
个人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归口)二级学院,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二级学院审核(7月8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召开评议推荐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填写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附件2)。评议推荐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公示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按“一人一袋”标准提交)及评议推荐工作材料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复核(7月14日)
组织人事处会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初审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认定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认定推荐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并做好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
(二)在线申报平台开通后,申报个人仍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意修、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456,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1.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2.二级学院“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工作记录
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