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和传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引导和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树立和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师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处室、院部及院部内设机构均可参与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 

(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参与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每个处室限报1名候选人,每个院部限报34名候选人。

二、 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师风先进集体10个,师德师风先进个人3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自觉培育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蔼,战斗力强,工作勇于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学校表彰。

3.高度重视思政工作,牢固树立育人理念,能够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本单位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能够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注重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能够完善机制,引导教职工敬业修德,争做“四有”好教师,致力于培养培育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职工队伍,能够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近三年来本单位未发生师德失范事件,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准,主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教职工参与各类研修活动,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师生对各项工作反馈较好。

6.能够及时分析育人工作的新成效、新问题,积极探讨育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认真总结育人工作新亮点、新经验。立足时代要求和师生实际,在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推动育人工作改革创新。

在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参评:

1. 单位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

2.发生教学事故的。
3.管理、服务等方面发生责任事故的。

4.因工作失误,在学校产生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或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5.单位或单位教职工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6.单位教职工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7.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损坏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宪法及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上能够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爱岗乐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教师师德手册》相关要求。

4.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工作业绩突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具有和谐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在教育教学和师德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7.在疫情防控、线上教学中表现突出。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在“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和心理疏导。

在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

2.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发生教学事故的。

4.在招生、考试、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5.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损坏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择优推荐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各部门于1130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师德师风先进集体推荐表》(详见附件 1,主要事迹字数为300字以内,另附1500字优秀集体事迹材料)、近期集体照电子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 2,主要事迹字数为300字以内,另附1000字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吕欢欢,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841842365@qq.com
    (二)评选

1.组织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微信投票推荐,同时组织学校教职工进行纸质投票推荐。

2.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先进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结合平时表现,参考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选10个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30名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表彰

公示结束后,对获评的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质量。各处室、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二)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群众认可。各处室、院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树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深度挖掘学校的先进教师和典型人物,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处室、院部要把握好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和节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深度挖掘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向社会展示学校教师风采,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附件:

1.师德师风先进集体推荐表

2.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2.doc


 

 中共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