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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人选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文件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材料。请各处室、院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于2023年5月6日(周六)16:00前报至组织人事处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