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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联院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126号文件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材料。请各院部、处室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原则上在2015年以来学校评选的最美教师、文明教职工、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等校内表彰人员中产生,各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推荐材料于2021922日(周三)1700前报至组织人事处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附件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1914

关于做好2021年联院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附件材料.rar